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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这个故事,出自清代王韬的小说《遁窟谰言》,翻译时有改动。

西樵有个叫丁大的人,是个无赖,但胆子比常人大,力气比常人大,所以经常作恶,欺男霸女,无恶不作。

当地有一户有钱人家,院子很大,院子里有一个花园,里面种了很多名花异草。后来家搬了,房子也没挂起来卖,也没租给别人,很快就荒废了。不到三年,这个废弃的花园里经常传来奇怪的声音,大家都说里面有狐狸。

有一天,隔壁举行婚礼,丁大等人喝了酒。大家都忙完了,就来到这个门口,一起聊天。聊着聊着,聊到废弃花园里的狐仙,几个人打赌,谁要是能在里面呆一晚上,第二天就请他喝酒。

丁大一听,连忙说可以。大家跟他约好之后,丁大拿着剑进去了。

到了晚上,丁大也不害怕了,就闭上眼睛睡了。半夜,他感觉有什么东西从脚上爬上来,很快就到了大腿。到了小腹,丁大觉得突然变得沉重了许多,冷了许多,就像一块大石头。

小东西继续爬,慢慢爬到了丁大的嘴边。丁大被他的鼻子挠痒痒,没办法。突然,一个喷嚏打了出来,小东西就倒下了。丁趁其不备,拔出匕首,砍了几下,然后点着了灯。他发现是一只小狐狸,毛茸茸的,身上有几处伤口,血肉模糊,只剩一口气。

丁哈哈大笑,说道,看来狐仙之前提到的就是这个东西!说完,他把狐狸放在一个上面有一块石头的大瓮里。

忙完,丁大累了,回去睡觉。结果另一只小狐狸爬上他的脚,一直爬到他的鼻子。丁大又打了个喷嚏。小狐狸倒下后,丁大连补了几剑,还是重伤了小狐狸。看到狐狸快死了,他没有理会,把它放在一个大骨灰盒里,上面放着一块石头。

一天晚上,连续六次,丁大砍死了六只小狐狸。

忙碌的工作结束后,天已经快亮了。且不说废园的事,丁回家拿了锅和油盐,拿来干柴和一桶水。打开大瓮,里面的六只小狐狸都死了。丁大把小狐狸全部剥皮,砍掉爪子和脑袋,掏肠子,掏出内脏,然后全部煮熟。一边吃,丁大还一边夸:真好吃,真好吃,真好吃。

吃完后,他把狐皮和头带拿回来,给打赌的少年看。那几个少年也很高兴,出钱请丁大喝酒吃饭。丁很得意,一连吃了六七天。

当所有的狐狸都被杀死时,丁大非常高兴。他干脆搬到了一户有钱人家的院子里住了下来。果然,很多天以后,再也没有狐狸了。

一天晚上,丁睡着了,突然他感到有人在睡觉。他害怕极了,于是他点亮了灯,掀开被子去看。我看见一个年轻女人骑在他身上。她二十八岁,皮肤凝固,牙齿洁白。她是个绝色美人。丁听了大为感动,便问姑娘是哪里人,姓什么。

突然,女孩泪流满面地说:我叫李莉。我十六岁,家很远。我父母把我卖给了家乡的一个有钱人做妾。有钱人的老婆经常打我骂我。我实在受不了了,就跑出来了。我以为这是一个荒芜的花园,但我没想到你会住在这里。这是一个寒冷的夜晚,所以去你的床上取暖。

丁没有想太多,但觉得李很有魅力,忍不住吻了李丽。李丽没有拒绝,于是两人结为夫妻。

度过了一个美好的夜晚,丁大只觉得这一生太幸福了。天亮后,李丽对丁大说:这个地方虽然很大,但毕竟是个废园。它怎么能长生不老?还早着呢,相公要考虑清楚。

丁说,这不是我的家。我只是觉得很干净。我家不远,但房子破旧,有几个孩子。我想知道你是否愿意和我一起回去?一回去就要做家务,养猪喂鸡,教孩子。这是非常艰苦的工作。你愿意做这些脏活吗?

李表示愿意,道:“我既然是相公的女人,自然要抚养相公的孩子,帮助相公照顾家庭。我怎么敢说是辛苦还是不甘心?”我们女人,不做这些事还能做什么?

丁非常高兴,和李丽一起回家了。

原来,丁大之前结过婚,生了三个孩子。后来妻子难产去世,丁大游手好闲,无所事事,没人愿意再嫁给他。丁让一个老太太带孩子,但很少给她钱,几个孩子又饿又瘦。

李丽到了丁大家,什么都干,洗衣做饭,喂鸡喂猪,干得不错。但是,只有一点不好,就是她老是骂丁大的孩子。三个孩子,大儿子才八岁,女儿才五岁,最小的才两岁,经常被李丽打。

丁不敢说话,李丽对他特别温顺。他怕李丽生气,更怕李丽离开。

不到一个月后,丁大大儿子被活活吓死。几天后,女儿去世了。丁忍不住了。他诅咒李莉残忍。李没说话,但他的脾气没变。几天后,她的小儿子被杀,她活不下去了。

两个月内,三个孩子都死了。丁痛骂了李立一顿,然后去请郎中。没想到,李丽说了一句话,让丁大彻底傻眼了。

李说:“你活不了你儿子。你已经失去了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你难过吗?”你有吗?我的四个女儿和两个儿子被你活活砍死。我该有多难过?实话告诉你,我不是有钱人的小妾。我是狐姬,也就是你口中的狐狸精。你杀了我的六个孩子,我今天是来报仇的!

当丁正看起来很傻的时候,他突然想起他已经在废园里杀死了六只狐狸。

果然,李丽说:几年前我搬到了废弃的花园,我从来没敢打扰任何人。我还告诉儿子不要随意杀人,平日里他们也不怕见人。那天晚上我出去找吃的,六个孩子爬到你身上和你玩,你却把他们都杀了。当你杀了我的孩子时,你想过会有今天吗?

丁羞愧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李也说,我是西山上的一只狐狸。我修炼了几千年,已经成仙了。天帝视我为姚姬。我的儿子死得很惨,受到了天帝的惩罚。我也想报仇。我也要让你尝尝失去孩子的滋味!另外,你砍掉我儿子的四只爪子,砍下他的头,削刮他的肚子,把他剩下的血肉都吃了。还有比你更恶毒的人吗?

丁大怒,抄起棍子要打李丽,李丽瞬间不见了。

需要注意的是,以今天的眼光来看,丁大的孩子是委屈的。狐狸可以找丁大报仇,但不应该杀丁大的孩子。其实这就是古代的复仇观念。只要实现了复仇,就要千方百计铲除,杀个干净,不让对方再找自己报仇。

狐狸成精害人,杀之即杀民,有功德,于情于理皆宜。可是那些小狐狸,和丁大没有恩怨,没有伤害,也没有麻烦,为什么要杀它们?动物的生命也是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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