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小伙伴比较关心明清科举制度的三级考试(科举考试三级制度的流程),本文带大家一起看看明清科举制度的三级考试(科举考试三级制度的流程)。

明清时,科举考试为三级制;三级考试为乡试、会试、殿试。而童试则属科举预备性考试,算是入门登阶之试,待取得生员(秀才)资格后,方可参加科举考试,故未列入科举三级考试。

科举制在明清经过进一步完善,使之高度定型化、程式化,完全成为取士之正途,达到鼎盛阶段。故本文主要以明清科举制为依据,简述科举制的有关内容。

【规范科举制】明太祖洪武十七年(1384),礼部颁行“科举成式”以规范科举,自此便成为明清统治者恪守的“永制”

【科举程序】明清科举为三级考试制。科举阶梯之初阶为科举预备性考试——童试,童试合格后,取得了科举资格的生员方可依次通过乡试——会师——殿试,实现士人梦寐以求的“金榜题名”。

童试——儒童入学考试称为童试,亦称童生试、小试、小考,是府、州、县学的入学考试,也是科举的预备考试

明清童试包括县试、府试与院试三个阶段,三年内举行两次。童试合格者取得生员即秀才资格,方能入官学读书。秀才由学政(学道、学台,省级教育主官)每年考试一次,称岁考。在乡试之前一年,由学政主持科考,成绩列为头等、二等及三等的前三名,准予参加次年在省城举行的乡试。

乡试——科举三级考试之初级考试,又称乡闱、大比,是秀才参加的省级考试。明清规定每三年在各省省城(包括京师)举行乡试,凡本省生员与监生、荫生、官生等均可应试。乡试考试时间为子、卯、午、酉年仲秋八月,故亦称秋闱、秋试、秋榜等。

明代乡试分三场举行,每场考试时间均为一天,主要以四书文取士。八月初九日为第一场,试《四书》义三道,每道二百字以上,经义四道,每道三百字以上。十二日第二场,试论一道,三百字以上,判语五条,诏诰章表内科一道。十五日第三场,试经史策五道,俱三百字以上。其中首场的经义、四书文,均以八股文形式作答。清承明制,但略有变更,不再细述。

乡试有一定录取名额,中式(科考用语,指各级考试被录取)者称举人;乡试第一名举人称解元。举人作为一种出身资格,可于第二年进京参加中央举行的会试,亦可直接授官,步入仕途。

会试录取名额,初无定额,多者至472名,明宪宗后约取三百名。清初沿明制,然乾隆十年(1745)时,复改考期为三月初九、十二、十五日。录取人数不定,最多为406人,最少为96人,一般为二三百人;分省录取,钦定录取名额。会试中式者称为贡士,第一名称为会元

殿试——科举考试中之最高一级考试,因由皇帝亲自于宫殿内主持,故又称为御试、廷试、亲试、殿前试。参加殿试者通常为本届会试的中式者。明初定于会试同年的三月初一举行殿试,后改为三月十五日(或作十六日、四月二十一日),凡贡士均参加殿试。明太祖、明成祖时于奉天殿进行,迁都北京后改为皇极殿。

自明太祖始,殿试仅考“时务策”一道,要求对策“惟务直述,限一千字以上”,而不是用八股文。考试时间以一整天为限,日落前交卷。殿试题目或由皇帝亲撰,或由翰林官代拟;殿试成绩分为“三甲”(三等)。以翰林及朝臣文学之优者为读卷官,参阅试卷,拟定名次,呈皇帝裁决。皇帝亲点一甲三名,然后与二甲、三甲一并填写黄榜,与十八日放榜。二十一日,新科进士上表谢恩。

科举制度自大业元年(605)隋炀帝设立以来,逐渐发展成为国家的“抡才大典”,普通士人进身的阶梯,较之以门阀、地位、权势任命官职是一大进步,在历史上曾起过多方面的积极作用。然随着封建统治的没落,科举制度的弊病也愈现明显。清末,新学大兴,旧学日衰,光绪三十一年(1905)七月废除科举,盛行了一千三百年的科举制度遂黯然退出历史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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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通过科举考试选拔官吏,三级就是府试、县试一级,乡试(省)二级,会试、殿试(礼部及皇帝主持考试)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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