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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大家!中国强制公民服役几年?加班服役的都是什么样的军人?大家好!我是橄榄剑社,坚持原创,分享观点!我国目前的义务兵役是两年18:23:9,也就是我们日常生活中所说的义务兵役期。我军超期服役于1999年结束,从此超期服役的概念从人民军队的字典中彻底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士官制度。我军最重要的兵役制度之一是18:23:9义务兵服役和1999年以前的士官制度改革。中国的军人首先是义务兵。1950年以后,2000年以前,义务兵服役期为3年,个别军种和兵种要求为4年。拿我当坦克兵吧。我于1987年11月参军。1991年12月2日,义务兵服役三年,超期服役一年。我国大部分兵役制度都是这样实施的。也就是说,义务兵服役三年,超期服役两年后,再转志愿兵服役七年,总共服役十二年,这是当时军队士兵管理的基本框架。然而,自1999年以来,一直按照新的兵役制度执行。例如,1998年12月参军的士兵到1999年12月将完成一年,到2000年12月将完成义务兵役,因此他们可以体面地退伍。

也就是说,2000年以后,就没有超期服役这一说了。“志愿军”退出了历史舞台。我军超期服役于1999年结束。也就是说,1997年12月入伍的士兵,到1999年12月已经服役满两年。为了让一些士兵继续担任导师或保持部队的战斗力不减,一些优秀的士兵被留下继续服役,并开始了他第三年的兵役。他们也成为我军最后一批超时服役的军人。然后就出现了现在的士官制度。从2000年12月开始,我军历史上出现了“士官”这个新称谓。士官的服役期限为:下士、中士三年,中士至二级士官四年,一级士官四年,直至退役。

综上所述,我国现在实行的是兵役制度,即义务兵和士官相结合的兵役管理。2000年以前,义务兵是三年,2000年以后,义务兵是两年。2000年以前,士兵已经超期服役。五年志愿服务是带薪当兵。如果志愿兵不能复员回地方,那就超期服役了,但无论如何,也叫兵。2000年以后,就没有谈加班服务了。义务兵原则上在两年义务服役期满后全部退伍。但是,为了“帮助和指导”部队,有了带薪士兵。他们被称为“士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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