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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年级下册语文书里有孟子的《鱼我所欲也》,包括这一段:

这位高级官员接受了它,没有区分它是适当的还是适当的。叫进来,走在路上的人不接受;当你达到一个目标,乞讨的人会鄙视你。

翻译成现代汉语,大意是:一碗饭,一碗汤,吃了就能活,不吃就饿死。粗暴地给他,路过的饥民也不会收;踢给别人,乞丐因为被鄙视而不服。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个故事其实是一个不吃“自带食物”的故事。吴晗的《随笔《谈骨气》被用作初中语文教材。作者选择这个故事,只是为了从“穷贱不能动”的角度,证明“我们中国人是有骨气的”这一论点。除了那个因为不吃他的食物而饿死的可怜人,故事中的另一个主角是慈善捐助者钱敖。

在山东省岐岭镇刘嘉颖前的李灌村,虽然钱骜墓至今仍保存完好,但史书中关于钱骜的文字并不多。我们对他的了解主要基于《礼记檀弓下》中的文章:

巨大的饥饿。敖为道而食,为饥而食。饿了就被抓,贸易就冒然而来。钱左吃右喝,道:“哦!快来吃!”抬眼一看,说:“只给你不吃的,让你吃不到!”为了感谢你,你最终会饿死。曾子一听,说道,“微雍!它也可以去,它的感谢可以吃。”

齐国发生了严重的饥荒。钱在路边为路过的饥民准备饭菜。一个饥饿的人用袖子遮住脸,无力地拖着脚步,不顾一切地走着。钱左手吃饭,右手盛汤,说:“喂!快来吃!”饥饿的人扬起眉毛,抬头看着他说:“我只是不想吃我的食物,所以我降落在这里!”钱敖追上去,向他道歉。他还是不吃饭,最后饿死了。听了这话之后,曾子说道,“恐怕事情不应该是这样的!钱不客气地打电话,当然可以拒绝,但是道歉之后就可以吃饭了。”)

从文中可以看出,齐国发生严重饥荒时,钱敖把自己的粮食拿出来放在路边,“等饿了的人来吃”。他看不出这种行为是有关部门的命令,也看不出他是想尽办法“圈粉”。所以他的“食为道”真的是一件好事,极为难得;看到“饥民”和“抢着交易”,他左手拿着食物,右手端着汤往前走,表现出了他的热情;当他觉得自己的话伤害了饥民的尊严时,他急忙向饥民道歉,这显示了他改正错误的诚意。

然而,就因为钱敖说了一句“嘿!孟子来了就不同意他吃(他的文章很清楚地表明,尊饥者抑钱骜)。许多人认为他“傲慢无礼”、“盛气凌人”、“像个救世主”。吴晗也认为他是在“摆慈善家的脸”,他很反感。

其实,我们应该客观地看待钱敖的言论。限于材料,我们无法知道钱骜的性格,也无法因为他的豪放而推断他是大大咧咧还是不拘小节。即便如此,我们知道,作为一个有钱人,平时养尊处优,被人奴役,开口说些优越感很强的话也是很自然的,这也和他的身份地位相符。

平心而论,“来吃饭”这个词没有尊重,但也不一定是侮辱。说出来很没礼貌,也许更合适。但钱敖知其无礼,便追上去道歉(“以便答谢”),可见其内心的淳朴善良。一个饥饿的人对那三个字生气,却完全无视别人的追求去道歉,然后“死无葬身之地”,那就太固执了。所以,怀疑钱敖慈善的诚意,夸耀饥民的“骨气”,似乎有失公允。

查了一些资料,发现历史上对钱敖持肯定态度的人很多。陶渊明在《诗《有会而作并序》中写道:“常善粥者,深思孰是孰非;你怎么了?你没有时间让自己独处。”陶渊明对“食粥者”的肯定和对服务员态度的不认同,显而易见。唐代诗人皮日休在他的诗《卒妻怨》中写道:“贵州有没有敖恩来拯救这个又穷又饿的骷髅?”可见钱傲的善良也是被认可的。甚至曾子也质疑饥饿者的行为。他以为钱傲毫不客气地打电话,他当然可以拒绝。但在他“谢过”并追着他道歉后,他就可以吃饭了。

在第055-79000篇中,吴晗不仅认为钱敖傲慢,还认为他施舍食物是有不可告人的目的的:“明明是不会白施舍的,吃他的食物却要为他做点什么。”不知道吴晗结论的依据从何而来。如果只看《谈骨气》的原文,85个字里的任何一个都看不出钱敖要求食者为他做事的意思。如果是作者的主观臆想,就违背了历史学家的客观公正。

长期以来,我们在面对对立的事物时,更容易做出一元选择:非此即彼,非好即坏;富者无情,仁者不富……所以我们认为:钱敖有钱,所以一定不是好人;他布施的时候,一定是不安的,是善良的。随着时代的进步,我们的观念也要与时俱进。如果我们仍然坚持这种理论,那么我们永远不会理解陈嘉庚、李嘉诚、比尔盖茨等人的善行;也不会有同情心,理解或同情人;这个社会的“仇富”心态可能会越来越严重。说到语文,其人文性无从谈起。

也许我们都见过这样的场景:一些冠冕堂皇的人物故意把捐款现场搬到报纸、广播、电视台,让贫困学生、五保户、下岗职工的感恩之心尽可能广泛地传播。想想今天那些毫不顾及弱者尊严的“施舍者”。我们还会要求两千多年前只说了一次口误,却改了错误的见义勇为者钱敖吗?

理解万岁!

钱敖,你被冤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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