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小伙伴比较关心死刑犯临刑前最后一个晚上(死刑犯前的最后一天流程),本文带大家一起看看死刑犯临刑前最后一个晚上(死刑犯前的最后一天流程)。

死刑犯行刑前夜,再送走一人,第二天如何处理,我来帮你分析一下:

首先,你的问题有点不现实,只能说假设成立,可以通过法律的角度来解答,但实践中基本上没有发生的可能。因为看守所对死刑犯的看押是非常严格的,在最高法批复下来后,有关人员需要向犯罪分子宣告,我记得好像是三天之内执行死刑,为了防止夜长梦多,一般都是当天宣布,第二天执行!

而这一夜就很关键了,就像你说的,反正自己也不能活了,就破罐子破摔,再送走一人,这个是没有可能的!为什么这么说,因为行刑前的24小时,是严防死守的时间,犯罪分子需要戴上手铐和脚镣等戒具,有监控无死角的监控,然后单独关押!

这样做,既防止犯罪自杀自残,然后家属将犯罪分子的自杀自残看成是执行机关的失职,以此要挟有关部门,防止出现被动。另外,也防止其对与自己平时有仇有怨的狱友实施报复,这都是看守人员的失职,要被追究责任的。

所以,我说你的问题是不可能发生的。即使实践中存在可能!如果真的发生有关问题,法院会停止执行,然后向最高法报告,狱政部门会进行立案侦查,侦查终结后向驻所检察室移送审查起诉,然后法院宣判,数罪并罚,继续执行死刑!

有的人会说,既然都是执行死刑,那直接执行就完事了,为什么还要停止执行,还要再经过法院宣判。我国刑法是罪刑法定的原则,就是不经法庭审理,法院宣判,任何人不能判定他人有罪。另外,也是给被害人一个交代,特别是有关赔偿问题,从保护被害人合法权益和化解社会矛盾出发,也要通过法律判决的方式确保有关赔偿具有强制执行的依据!

以上就是我的回答,我还回答了很多法律实务问题,欢迎留言关注,共同讨论提高!@龙哥哥说法

这种情况出现的概率极低,万分之一的可能都没有。

原因也很简单:

第一,既然我们能想到这种情况,那么,看守所方面也能想到,既然想到了,就会想方设法的避免。

既然都想办法避免了,就很难出现这种状况。

因为一旦出现,就会有不少人需要承担责任,那么,他们肯定会提前想办法预防这种情况。

第二,看守所方面的方法其实也很简单,对于死刑犯基本上是手铐加脚镣,让他根本没有办法很顺利的对其他人造成伤害。

第三,看守所里每一个监室,晚上都会特意安排一个人值班,目的就是为了应对突发情况。

第四,死刑犯在准备执行执行死刑的时候,头天晚上防范措施应该做得更加严格。

因为不仅要防止他伤害别人,还要防止他自杀。

一旦自杀那就很滑稽了,因为第2天要执行死刑,发现人在头天晚上就死掉了,看守所方面是没办法上自己的上级机关交代的。

总而言之——

上面所说的情况基本上不可能出现,所以这种担心也完全是多余的。

作者:邹玉杰律师

九章刑辩创始人;安徽律师门户网创始人;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

目标:穷二十年蛮力,救一百条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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