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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高等学校招生政策,保证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信阳学院各类本科招生。招生类型包括:普通招生、艺术招生、本科招生、本科招生。

第二条信阳学院招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评价和择优录取。

第三条信阳学院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阳光工程”,实行信息公开制度,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开、透明,接受上级招生部门的监督,以及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述

第四条学校名称为信阳学院,前身为信阳师范学院华瑞学院,创建于2003年。2016年被教育部批准为全日制民办本科高校。学校位于大别山革命老区、全国十大宜居城市之一的信阳。西邻江淮明珠南湾湖,南临云中公园鸡公山。校园环境优美,景色宜人,被誉为“河南最美大学校园”;学校名师荟萃,治学严谨,学风浓郁,设施齐全,是学生深造的理想机构。

第五条学校国家标准代码:13503;河南省代码:6508(全日制大专),6518(专科)。

第六条信阳学院以全日制本科教育为主,同时开设专科、专科、双学位教育。本科招生对象为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人员。

第七条信阳学院以人才培养为中心,坚持文、理、工、管等学科协调发展。目前有外国语学院、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社会科学院、教育学院、商学院、数学与信息学院、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学院、理工学院、土木工程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音乐学院等12个学院,以及其他民办高等教育研究中心、民办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发展研究中心、中国刘玉文化研究中心、信阳地方民俗文化研究中心、 翻译研究所、应用心理研究所、汽车技术研究所、应用生物化学技术研究所、应用数学研究所、绘画艺术研究所、信阳民歌研究所、土木工程研究所、民办高校转型发展研究所等13个科研机构; 现有本科专业58个,专科专业23个,分属文、史、理、工、经、管、法、教、艺9大学科门类,学生遍布全国18个省(市、自治区)。

第八条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公益性原则,以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基础;坚持“以师生为本、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和“质量兴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的发展战略,聘请国内外名师授课,促进青年教师成长,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坚持理论教学与实践训练、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相结合,统一培训与分类指导,建立严格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实施全日制导师制和心理健康教育。近年来,每年约有500名学生考上硕士,其中不少人考上了“双顶”高校、重点科研机构和国际知名大学,涌现出一批“考研明星宿舍”;一大批学生成功创业,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6%以上;河南省农村教师特岗招聘率、四六级考试通过率、普通话水平测试通过率、计算机等级考试通过率均居全省同类高校前列。在权威机构发布的2018年中国民办高校综合实力排行榜中,信阳学院获得本科毕业生毕业率第一名。相关媒体还以“河南省两所高校获两个第一”为题,刊登了信阳学院和黄河科技学院本科毕业生毕业率和综合实力排名第一的新闻。学校的学生越来越好。近几年很多专业很多新生的录取分数线都比省控线高出50多分。

第三章组织和职责

第九条信阳学院设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计划和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委员会闭会期间,代行招生委员会职能,监督执行招生委员会决议,指导日常招生工作。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机构是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期间的招生计划、招生章程、招生宣传材料、宣传方案、咨询服务和招生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和政策要求

第十条2019年信阳学院生源以河南省为主,从天津、江苏、安徽、江西、湖北、广东、海南、内蒙古、湖南、新疆、福建等省(市、自治区)招生;各省、各专业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布的招生专业和人数为准。

招生计划由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方式向社会公布,同时通过我校招生章程、招生信息网、招生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根据教育部规定,高校预留计划的使用已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进行调剂使用,主要用于招生规模超过实施计划时,招生规模较好省份按平行志愿录取招生规模较高的考生。

第五章准入原则

第十二条我校录取工作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统一组织下进行,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录监督”的原则进行。

第十三条普通专业录取原则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自治区),原则上对投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应尽量采用

对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市、自治区),采取“志愿清零”的录取原则,优先录取所有投档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当其专业志愿相同时,优先录取高分考生。当第一志愿网上人数不足时,录取其他想报考的考生。考生所报专业已满。服从专业调剂的,由学校根据成绩调剂到相关专业。如果他们不服从专业调整,就会被辞退。

第十四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我校艺术类录取分为艺术类(含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美术、数字媒体艺术)、音乐类(含音乐学、音乐表演)和编导与制作(广播电视编导)三类。

河南省:文化课考试和专业课考试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的,从最高到最低选调生,文化课成绩相同的,按照语文、数学、英语的顺序从最高到最低选调生。

其他省份:文化课、专业课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控制分数线,按“文化课、专业课”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总分相同的,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果文化课成绩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英语的顺序进行选调生。专业考试成绩全部以当地省(市、自治区)美术考试成绩为准。

第十五条我校承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国家加分项目和分值,加分项目既适用于投档,也适用于专科。

第十六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组织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审。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徇私舞弊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并报上级部门处理。

第六章其他

第十七条信阳学院专业学费标准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我校各专业具体学费标准如下:文史类专业14600元/年,理工类专业16000元/年,艺术类专业18000元/年。住宿费根据宿舍情况800元/年或900元/年。最终收费标准以物价部门审批结果为准。

第十八条信阳学院重视奖励优秀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平均每生每年资助贫困学生3000元;

2.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年1000元;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年300元;

3.特别奖:学校将对在学习竞赛、科技发明、创新创业、文体活动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给予特别奖。

4.开设创新人才实验班:对高考成绩优异、有潜力、有深造意向的学生,因材施教,聘请知名专家进行导师制个性化培训,引导他们加强专业学习和科研训练。学校支持其考研、留学、校际交流。并设立留学奖学金,奖励获得国外大学研究生者。

学校还有多个勤工俭学岗位等。

第七章附则

第十九条信阳学院未委托任何社会组织或个人招生。对于那些以我校名义从事非法招生的组织或个人,我校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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