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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

一、学院全称

广西职业技术学院

二、国家标准代码

11773

三、学校位置

南宁江南区杨明工业区(唯一校区,毗邻南宁吴圩国际机场)

四。办学水平

(1)高职院校

(2)应用型普通本科

(采用“2 2”培养模式,即第一、二学年在广西贺州学院学习,第三、四学年在广西职业技术学院学习。

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学生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并考核合格,由广西贺州学院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证书上注明“与高职院校联合培养”。国家承认他们的学历,享受本科毕业生待遇。)

动词(verb的缩写)办学类型

公立高职院校

六。学习形式

全日制/四年学制

七。学院概况

广西职业技术学院的前身是广西劳动大学,创建于1965年。经历了广西农学院(本科)热带作物分院、广西农垦职工大学、广西农工商职业大学等历史阶段。1998年,经教育部批准,成为广西首批公办高职院校。学院先后被评为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教育部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水平评估优秀学院、全国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建设优秀单位、全国首批100所高职院校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职业院校魅力校园、广西首批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点职业院校、 自治区安全文明校园、自治区文明单位、南宁市生态园林单位。 连续16年获得“全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18年,学院荣获“全国创新创业典型体验大学(创新创业50强)”,是广西唯一获此殊荣的高职院校。

学院位于南宁空港经济区,占地1200亩,全日制在校生近15000人(其中泰国、越南、老挝、马来西亚等东盟国家全日制留学生50余人)。下设农业与环境工程学院、食品与生物技术学院、机电与信息工程学院、艺术传媒与建筑工程学院、管理学院、经济与商务学院、思想政治理论教研室等7个教学机构。学院积极对接现代农业产业链,建设一批涉农专业,形成以农业专业为特色,装备制造、电子信息、财经、文化艺术、新闻传播等主要专业一二三产业全面协调发展的专业结构。学院牵头搭建了“一会两盟三团”(即广西职业技术学院理事会、中国-东盟边境职业教育联盟、中国农垦职业教育联盟、广西物流职业教育集团、广西茶业职业教育集团、中国茶业职业教育集团)多元化合作平台,进一步推进产教融合和国际交流合作。

教职工636人(其中专任教师452人),兼职教师601人。拥有高级职称的专任教师166人,拥有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教师373人。学院拥有自治区优秀教学团队5支,国家级、自治区级教学名师4名,八桂名师1名,首届关优秀科技人才1名

学院在“以德育人,以技立业”的校训指导下,坚持以服务为导向,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合作教育的发展道路,狠抓教育教学质量。广大毕业生技能过硬、素质良好、创新能力强,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50年来,学院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7万多名人才。目前,学院正在积极推进“双高”建设、内部质量保障体系诊断与完善等项目,努力成为国内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一流职业院校。

八。招生计划

广西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计划已获教育部批准。各专业招生人数和科目详见各省(区、市)招生部门公布的计划。

九。费用和收费

严格执行国家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详见广西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公布的收费标准。

X.录取原则

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统一组织下,实行“学校负责、招生监督”的招生制度,实施“阳光招生工程”,坚持“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总原则。

(一)普通高考招生(含艺术生)录取原则

学院不单独组织艺术专业考试,专业技术科目成绩以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组织的艺术专业统考(以下简称艺术统考)成绩为准。艺术类考生可以报考除艺术类专业外的其他文史类专业。艺术类理科考生可以报考其他理工科专业,也可以报考艺术类理工科专业。

1.平行志愿投档模式下的录取原则:按照“成绩优先,遵循自愿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即根据各省、自治区(市)招生委员会指定的艺术类考生成绩,按总分(含政策照顾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顺序志愿投档模式下的录取原则:按照“志愿优先、成绩排名、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即根据各省、自治区(市)招生委员会指定的艺术类考生成绩,按照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总成绩(含政策照顾分数线)。

3.专业安排原则:贯彻“成绩优先,服从意志”的原则。即排名最高的考生优先获得专业选择,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第一专业满计划的,由第二专业自愿录取;如仍不能达到要求,则由第三专业自愿录取,以此类推。若考生填报的专业已全部录完,则填报“调剂科目”的考生将被调剂到其他专业。举报“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被辞退。

(二)单独招生原则

1.广西招生考试院将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对已填报高校志愿且有相应高校备案成绩的考生进行投档。第一次志愿投档后,将依次进行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志愿投档。每轮投档后,院校可根据专业计划空缺情况和考生志愿,在保证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调整专业计划,尽可能满足考生专业志愿。

2.根据自愿原则

考生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考生填写“服从专业调剂”的,可以调剂到其他有空缺且具备相应条件的专业。考生填写“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无符合条件的调剂专业,将被辞退。

3.未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未达到学院指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4.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共10分)中,有2名及以上成绩为D级的考生不予录取。

5.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考生由学院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排序(外省考生成绩须广西招生考试院认可并分级)。一般分数是10次学业测试中A、B、C、D等级的数量,高等级的数量排在第一位,比如10A高于9A1B,9A1B高于8A2B,等等。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排名后等级仍相同的情况下,以职业适应性考试成绩和加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以上均相同,专业志愿相同时,参照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三)中职自主招生录取原则(含2所3-5年制高职)

1.广西招生考试院将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对已填报高校志愿且有相应高校备案成绩的考生进行投档。第一次志愿投档后,将依次进行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志愿投档。每轮投档后,院校可根据专业计划空缺情况和考生志愿,在保证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调整专业计划,尽可能满足考生专业志愿。

2.根据广西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填报志愿的原则,学院按照“按顺序平行志愿填报志愿”的多元化录取模式录取学生。根据专业计划,学生按总分从高到低报名,直至计划满员。也就是说,填报广西职业技术学院为第一志愿的考生在填报专业志愿时,按照“志愿第一”的顺序录取“专业1”。“专业2”至“专业10”按“分数优先”的平行志愿原则录取。先录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再录低分考生的专业志愿。比如考生专业1达不到要求,就按专业2录取。专业2达不到要求,有专业3计划的按专业3录取,以此类推,直到专业计划满。

考生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考生填写“服从专业调剂”的,可以调剂到其他有空缺且具备相应条件的专业。考生填写“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无符合条件的调剂专业,将被辞退。

3.符合条件的中职对口单位自主招生的应届、往届、初二年级考生需参加考试。不参加考试或考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4.高职院校职业对口自主招生招生分为普通对口和“23”直招,其中“23”直招考生在广西职业技术学院投档时必须标注“2 3”,中职学校按要求提供《广西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否则视为普通对口。

5.填报高职对口自主招生的广西职业技术学院“23”直考生。填报广西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志愿时,“专业1”必须填报中高职对口专业或对口专业大类专业,其余可填报其他专业志愿,否则视为普通高职对口考生。

6.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获得前三名加分的考生(可

2.对于已入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应在尊重其专业志愿的基础上择优录取。专业关系采取“分数优先”的方式,即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优先。当考生专业志愿不能全部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否则予以辞退。

XI。新生入学和入学审查

(1)凡被学院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按时到学校办理注册手续。无故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不予录取。

(2)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院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十二。学生待遇

(1)单独招生、对口招生、统考录取到学院的考生,在开学时间、学制、学历、毕业证书、收费标准、奖学金等方面均同等对待。

(2)奖学金和助学金

为了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学院建立了奖、助、贷、勤、补的完整的资助政策体系。被学院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年可向生源地申请助学贷款。符合条件的还可享受入学绿色通道、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中等职业教育学费补助、大专奖学金、大专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企业奖学金、特困助学金、勤工俭学。

十三。毕业

(1)具有学籍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修完专业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并经考试合格的,由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并由教育部监制、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为“广西职业技术学院”。

(二)通过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3)毕业生就业由学院推荐,双向选择,自主择业,按国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办理相关手续,使用统一发放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十四。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在高校招生网站或由各省(市)招生部门通过媒体及时公布,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十五、广西职业技术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十六。本章程由广西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招生办)负责解释。

地址: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杨明工业区杨明大道19号

邮政编码:530226

电话:0771-4212461,4213131

川:0771-4213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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