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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仔的决斗规则很简单两人对立谁拔枪快打的准就是谁赢,为什么要对峙很久呢,其实是这样的:西部牛仔决斗时,用卑鄙手段获胜他们都视为耻辱(美国历史上,“西部牛仔”被称为“马背上的英雄”,这也是有原因的),而先掏枪击杀敌人属于dishonored(耻辱),后掏枪击杀敌人属于荣誉。

为什么德国人手枪带左边?

表面上看这个问题很不起眼,但是仔细对比会发现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二战期间,除了坦克兵,摩托车兵挂在胸前的情况,美军的手枪是别在腰带上,身体右侧,而德军是别在腰带上,身体左侧。我们来看几张照片。《拯救大兵瑞恩》中,米勒上尉的M1911手枪挂在身体右侧靠后——不只是米勒上尉,霍瓦特中士也一样——一般来说,只有老兵(班长),机枪手,指挥官配置手枪。

而米勒上尉和霍瓦特中士属于军官和军士,他们的配枪都是标准化地挂在身体右侧。《兄弟连》中,空降兵的手枪也是挂在右侧——巴顿将军——说明这个是美军的制式佩枪规则。再来看德军,官兵多数时候手枪都是在左侧——这个体现了欧洲人和美国牛仔用枪的习惯差异,背后反映的也是文化差异。枪放在身体左侧,那么取枪的时候,左手先打开枪套,右手跨过腹部到达身体左侧,伸进枪套去把枪拿出来,然后左手盖好枪套,然后双手上膛,然后射击。

这样子的好处是,枪是被很好的保存在枪套里的,不会磕磕碰碰,不会随便走火,坏处是——慢,拔枪,上膛,射击,这一套搞完可能都被对手打死了。牛仔出身的美国人,要的就是一个快,西部牛仔们的手枪必须是在离手最近的地方,因为牛仔经常要面对伏击,要决斗,来复枪在背上,取下来需要时间,而腰间的手枪,随时是抽取状态,拔出来就能射击。

所以,对于欧洲人来说,手枪或许是军官的身份象征,防御武器,不是战场上的主要攻击武器,而对于美国人来说,快枪已经是一种文化。我们可以看到,这种文化习惯,在枪套的设计上得以完整体现。美军的M1911是一种半开放式的牛皮枪套——一个金属钮就是锁扣。手枪插在里面,皮扣查在金属钮上,其实右手单手就能划拉开皮套,拔出手枪来,遇到厉害的同时还能上膛。

而德军的鲁格手枪或者P38手枪,是一个完整的皮盒子,上面还有皮带插销,遇到不熟练的人,弄半天都弄不开——电影《拯救大兵瑞恩》里就有这个场景,霍瓦特中士和一个德军短兵相接,两个人的长枪都没子弹了,于是霍瓦特中士单手完成了拔枪,上膛的动作,先发制人。这里就体现了美国牛仔讲究实用性,关键时刻能保命的特点。接下来我们其实可以推述,最早牛仔们用左轮手枪,因为枪支结构的缘故,要把击锤露在外面,所以枪套不宜是全封闭的——一战中,美军,英军都是用这种左轮手枪,为了方便操作,就都是挂在身体右侧,靠近右手的地方,沿袭了牛仔用枪的习惯。

会师德国这张照片,英军军官的左轮手枪就是挂在右侧的——后来到了二战,美军采用M1911替换左轮,创造性地发明了套筒,采用枪管短行程后座作用原理、单动式板机。虽然比起左轮手枪先进了很多,但是操作习惯没有变——依然保留了可以单手上膛的击锤,当然同时套筒复进也可以实现上膛。此外,还加装了握把保险,这样手枪即便是在上膛状态放在枪套里面也很难走火。

而德国就走上另一条路了,他们研发的P08 鲁格,采用的是枪管短行程后座作用原理,肘节式起落闭锁枪机。这款德军制式手枪就注定了和美军的M1911相比会产生两种差距——1. 精密,但是复杂,不耐操。2. 射手注定无法用一只手拉动肘节完成上膛。这短短的一个拉肘节上膛的动作可能要耗费一两秒,那么在战场上,这一两秒可能就是一条命。

所以德军和美军挂手枪的姿势,间接反映的是枪套的结构,从而反映枪支结构,而枪支结构反映的是整套的思维体系——美国人讲究简单粗暴,效率实用。事实证明,鲁格手枪一共生产了两百万支,而美军的M1911远远超过200万支,从1911年,一直作为制式武器被美军使用到1985年,整整服役74年,一些特种部队,军警甚至保留其到今天。

西部片里的牛仔,为什么一定要对峙很久以后才拔枪射击?

牛仔的决斗规则很简单 两人对立 谁拔枪快打的准就是谁赢,为什么要对峙很久呢,其实是这样的:西部牛仔决斗时,用卑鄙手段获胜他们都视为耻辱(美国历史上,“西部牛仔”被称为“马背上的英雄”,这也是有原因的),而先掏枪击杀敌人属于dishonored (耻辱),后掏枪击杀敌人属于荣誉。所以一般都在等对方先掏枪(或者同时)。

手枪有很多种,为何有人偏爱装弹速度慢、子弹少的左轮手枪?

左轮手枪无论是在精度和弹匣容量上都不是普通自动手枪的对手,但是这款手枪却有自动手枪所不具备的特性,而这个是包括警察等相关人员所关注的。目前有许多国家的警察的制式枪械是左轮手枪,装备左轮手枪是有具体原因的,除了口径大之外其实最关键的是可靠性。左轮手枪没有自动手枪那么复杂,扣动扳机,击锤直接打击子弹的底火,子弹就从飞出枪膛了,期间不需要进行自动抛壳,自动上膛等动作。

也由于这样让左轮手枪的可靠性非常高,就算子弹瞎火只要直接再扣一下扳机就能够继续射击。但是对于自动手枪来说子弹瞎火就意味着要把这个子弹取出来才能进行射击,这个过程就不那么简单了,这也是经常看到电影中子弹瞎火之后直接把枪械丢掉的原因了。国外警察在执法过程中使用左轮手枪就是在于其可靠性高,掏出来就能够射击,而且一般左轮手枪的口径在9毫米,这个口径的子弹停滞作用比较好,适合近距离射击,这是和军队使用的枪械有很大的不同的。

实际上左轮手枪的装弹速度也不是很慢,就算自动手枪的弹匣用完之后也是需要时间进行更换的,假设没有备用弹匣,一颗一颗子弹的装载是一个非常苦恼的事情。近距离内的射击不需要太高的精度,这个让左轮手枪逐渐受到了欢迎,另外左轮手枪是一款可以单手进行操作的枪械,这个是自动手枪做不到的,简单可靠是左轮手枪受到欢迎的一个主要的原因。

古代打仗时,对方武将出城迎战单挑,为什么不直接用弓箭将其射翻了事?

这是个好问题。对方武将来叫战,当然可以用弓箭来射,甚至可以改变战争进程。其中最著名的是唐代名将薛仁贵——所谓“将军三箭定天山,战士长歌入汉关。”。这是说,当时唐朝在和九姓铁勒打仗。铁勒的兵马号称数十万,就派了几十个人“来挑战”。薛仁贵直接“发三矢,射杀三人”,其他的人见状立马就投降了(《旧唐书》)。之后薛仁贵的军队所向披靡,平定了沙漠以北的地方。

这其中虽然夸大的薛仁贵的个人能力,但箭射来将的例子,古代多有,而一箭射翻的情况,史料中有多处记载。比如,澶渊之战,宋军就在澶州前线以床弩射杀辽方大将萧挞凛。所以说,单挑前,可以先射箭。这是古代战斗中的一个环节。于是问题来了:为什么直接射死对方武将的情况,并不十分常见呢?关键是古代弓弩射程有限,叫战的将领会和对方箭阵保持一定的距离。

现代射箭,靶距70米。古代说箭射百步,以当时的步计,无论如何也在100米以内,甚至50米左右。在这个距离内,可以确保一定的精度,也有把握射穿对方的铠甲。对于以前人来说,这是常识,所以叫战的将领不会走到这么近的距离去,如果在100米开外,甚至更远的地方,来箭的速度、角度、威胁性都大打折扣了——所谓强弩之末。

这种情况下,挡避敌箭就是武将的基本素养——如果这种技能都没有,就别去叫战了。如果箭要射更远,又要有一定精度,也不是不可以。一是用箭阵。这是因为普通弓箭手确实可以射更远一些,但结果是精度下降,难以命中对方来将。为了弥补这一缺失,可以布置大队弓箭手齐射。但由于涉及人员调动,箭阵部署,很多时候对方来将也会注意到。

显然,他会主动避开有效射程。二是使用器械。问题是一样的,布置大型弩的时候,一般情况下对方也会相应有所准备。澶渊之战时,辽军不了解宋方床弩的性能,主将没有站在比较安全的距离。明清之际,两军交战就不是射箭了,直接开炮都可以。如果对于火炮射程估计不足,甚至会造成主帅受伤的情况。最后,当然可以找一个臂力惊人的人来射。

今天中午NBA火箭vs勇士的比赛中,杜兰特在加时赛界外救球为什么算有效呢?

感谢邀请。这一球从回放来看,应当是杜兰特在界外救球,但是裁判并没有吹出界,当时火箭队132-132与勇士队战平,不过杜兰特救球之后,库里命中了一个2分,将比分变为了134-132,勇士队当时处于领先!不过哈登还是在最后1秒时投中了准绝杀,客场135-134战胜勇士队,豪取6连胜!登哥一战封神,不过假设登哥没有投进准绝杀,那么获胜的将会是勇士队,也就是说裁判的漏判将会导致火箭队输球,这是一个会影响比赛走势的误判!因为火箭与勇士最后的分差只有1分,所以NBA会在明日出台裁判报告,相信裁判报告对这一球也会有说明!当然,最终的结果还是登哥力挽狂澜,杜兰特虽然在第四节连续命中关键球,加时赛刚开始时也连续得分,但是相比于登哥的爆炸来看,杜兰特本场比赛的发挥还是有所差距,作为曾经的雷霆大少和三少,登哥和杜兰特目前都是联盟中响当当的人物!不过曾经的雷霆三少中,杜兰特已经2冠在手,哈登、威少还没有总冠军戒指,当然他们对冠军更加渴望!相信NBA联盟最终会为这一球做出明确的说明,杜兰特在线外救球也无可争辩!回到比赛本身,这是一场让人荡气回肠的比赛,勇士队输掉比赛需要及时总结;而火箭队拿下了一场宝贵的胜利,他们依然是勇士队的强大对手!相信勇士队和火箭队接下来的碰撞会更加精彩!文/小白说体育图片来自网络未经许可请勿转载欢迎您分享观点,喜欢请关注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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