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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滨海大学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山东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为规范学校招生工作,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青岛滨海大学普通本科和专科(高职)招生。

第二条青岛滨海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青岛滨海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述

第四条学校概况

1.学校名称:青岛滨海学院

2.学校代码:10868

3.学校地址:中国青岛西海岸新区嘉陵江西路425号

4.邮政编码:266555

5.办学体制和类型:民办和普通本科院校。

6.办学层次:本科、专科(高职)

7.办学理念:

办学宗旨:兴教育,利民报国。

育人理念:要学会做事,先学会做人;每个人都有才华,每个人都很成功。

运行条件:

学校位于国际滨海度假胜地、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青岛西海岸新区的中心。这里依山傍海,气候宜人,空气清新,适合学习生活。学校占地1200多亩,拥有教学仪器设备等69栋总价值1.77亿元的功能性建筑。建成图书馆3座,纸质图书198.95万册,电子图书140多万册(16TB),阅览室座位5132个;多媒体教室和语音教室17873个座位;200座以上的学术报告厅6个,1600座的报告厅1个;实验(实践)教学中心13个,校企一体化实体校内实习基地10个,校外实习基地132个;拥有13500平方米的母婴护理实训中心,43000平方米的五星级酒店管理专业实训基地——竹山酒店,——精准医学与健康研究中心,青岛市最高标准实验室。总投资28.6亿元、占地226亩的青岛军民融合医院(青岛滨海大学附属医院),将于2020年3月试运行;总投资6亿元、占地300多亩的大珠山校区正式开工建设;综合运动场2个,篮球场15个,网球场3个,排球场8个,羽毛球场12个,室内体育馆1个,25m50m游泳池1个,健身训练馆1个。学校综合实训基地——14000平方米世界动物自然生态博物馆,设有陶瓷馆、中外油画馆、中国书画根雕馆、科技馆、校史馆、教育史馆、宇宙馆、世界动物标本馆、水族馆,是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和国家科普教育基地;校园内有四个人工湖,春天有垂柳绕湖,夏天有荷花池,冬天有秋来丹桂飘香、冰瀑垂挂,校园风景如画。9.教员:

现有教职工1497人,专任教师1142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924人,教授99人,副教授329人,教师中硕士、博士学位的比例占专任教师总数的80.91%。现有30多名兼职教师,16名外籍教师分别来自美国、澳大利亚、英国、意大利、法国、西班牙、俄罗斯、韩国、日本、阿根廷等国家。10、医院科室设置:

学校设有13个系:文理学院、文理学院、国际合作学院、艺术与传媒学院、商学院、酒店管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教育系、医学院、思想政治系。总共o

历史、特色与成就青岛滨海学院创建于1992年。2005年成为山东省首批民办本科院校。2009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7年来,学校坚持锤炼办学特色,取得了优异的办学成绩。(1)秉承先进理念,硕果累累学校坚持“以教育为己任,报效国家造福人民”的办学宗旨,努力实现“培养德才兼备、实干善创新的现代公民”的教育目标,以德立校、以德育人为办学之本,《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被《青岛滨海学院以德立校经验与启示》 《人民日报》录取。学校是山东省民办高校德育研究基地,全国德育先进典型。2003年被山东省高校工委评为山东省文明校园。2004年被山东大学工委评为德育工作优秀高校;2013年被山东省教育厅、财政厅评为山东民办高等教育本科名校项目建设单位;2013年被教育部定为应用科技改革试点战略研究型大学;2015年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本科毕业生50强高校;2017年被山东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确定为培养建设高校的硕士学位授予项目。(2)坚持质量为本,促进优质就业学校坚持质量立校、特色发展。1999年实行学分制,2000年建立学分绩点制,让学生自主选择专业、课程、教师和学习时间,完成规定的学分绩点即可提前毕业。高度重视学生的实践教育,给予学生充分自由的学术探究和社团活动发展空间。努力构建机电、土木、广播电视、医疗、电子商务、旅游、动漫、学前教育等专业的“学、研、产”教学实体。通过“做中学,做中学”,突出了应用型人才的培养;重视通识教育,加强人文基础、普通话语音训练、办公自动化、外语听说等公共技能训练。充分发挥学校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专业英语四八级考试、专业日语四八级考试、HSK中国汉语水平、国家普通话推广、计算机等级考试中心的作用,在学校直接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突出多功能、综合素质培养。发挥青岛知名企业和人才需求旺盛的优势,实现毕业生高质量就业。截至2019年,学校已向社会输送合格毕业生95000余人。毕业生普遍受到好评,涌现出一大批管理骨干、技术骨干和创业明星。仅2009年,青岛市政府首次评选的十大大学生创业之星中,滨海大学就有3名学生当选。2015年,学校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本科毕业生就业体验型典型大学。(3)优化奖助学贷款制度,使奖助学范围广的学校的学生,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和生源地信用贷款,也可以自行设立奖学金、助学金等。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总资金已达1亿元,每年有300万元用于奖励优秀学生和资助贫困学生;学校还建立了校企合作奖学金制度和贫困学生救助基金制度,为贫困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多元化的筹资和支持渠道扩大了受益学生的覆盖面;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学校制定了多元选拔办法

2.根据山东省教育厅批准的年度招生计划和有关规定,分省份、分专业编制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校招生章程;

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服务,向考生和家长客观介绍我校情况和录取规则;

4.公平公正地完成招生工作,负责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5.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七条学校结合办学条件和发展规划,科学制定本校2019年招生计划,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报上级批准。

第八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根据国家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和相关招生政策,结合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战略需求、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学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生源质量等因素,按省、按专业确定招生计划。

第九条我校在各省的招生专业和计划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请参考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光明日报》或《中央电视台》。

第五章招生条件和录取规则

第十条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各教育部门和招考院校关于2019年招生工作的各项文件规定。浙江省按照《填报志愿指南》执行。

第十一条按照各省志愿设置和备案录取的原则,志愿分数线不存在年级差异。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自愿原则”的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够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报考我校的第一志愿,考生人数不足时,录取第二志愿,以此类推。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类加分和减分计入总成绩。

第十二条首次投档的考生,按专业志愿录取。不符合国家有关招生规定和我校专业计划已满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被取消学籍。

第十三条艺术类考生通过本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可填报其本科、专科(高职)艺术类专业志愿。

山东美术统考按专业类别批准本科和专科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按综合分投档录取。综合折算方式为: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折算形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学校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接受考生填报。

其他省份艺术类本科、专科专业严格执行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原则和读档比例,投档考生按专业课成绩录取。

第十四条身体健康条件按教育部颁布的《招生考试报》执行。本科护理、康复、专科护理、助产专业要求无身体残疾。

第十五条国际经济与贸易本科专业限英语类,要求英语单科成绩在90分以上(满分150分的话),外语成绩高的考生在同等分数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第十六条入院现场应完全封闭。

第十七条

1.普通本科、专科生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学校奖学金等。平均百分比为40.67%。

2.学校实行贫困生助学基金制度,提供部分勤工助学岗位,保证贫困生正常学习。

3.为保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正常学习,我校允许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在校期间休学打工,学校保留其学籍。

4.贫困家庭学生可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在生源地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七章资格审查和证书颁发

第二十一条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在3个月内对考生进行复试。如发现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纪行为,取消考生录取资格,不予注册学籍。

第二十二条新生入学后,可以在学习期间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申请专业调整。学校将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的发展变化,按规定适当调整学生专业,并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

第二十三条按照教学计划要求,修完规定的全部学分和学业成绩后,颁发教育部承认的青岛滨海大学本科、专科毕业证书,对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本科生,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2—86728687、83150103、83150104、86729038。

纪检电话:0532—83150198

第二十五条我校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事宜。对于以青岛滨海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的任何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由青岛滨海大学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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