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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各族青年团结进步表彰活动
为了在各族青年中广泛宣传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党的民族政策,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自1993年起,共青团中央、国家民委、全国青联共同主办全国各族青年团结进步表彰活动。表彰活动设立"全国各族青年团结进步奖",包括个人奖项、集体奖项。该活动每三年举办一届。2001年举办了第三届全国各族青年团结进步表彰活动。受表彰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是从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武警、民航、铁道、中央国家机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单位推荐上来的候选单位和候选人中经过认真评审确定的。获奖者来自全国56个民族,其中少数民族占67%。他们分布在全国各行各业,有工人、农民、知识分子、解放军指战员、武警官兵、干部、教师、学生、个体劳动者和私营业主等。活动对于组织各族青年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培养各民族优秀青年人才,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丰富各民族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祖国统一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全社会,尤其是在民族地区广大青年中产生了较大的影响。2002年,团中央、国家民委、全国青联下发了《关于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开展全国各族青年团结进步活动的意见》,对团结带领全国各族青年进一步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了部署。第四届"全国各族青年团结进步奖"评选表彰活动将于2004年6至10月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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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1年8月,第三届全国各族青年团结进步杰出(优秀)奖在西藏拉萨颁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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