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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师范学院2019年高普招生章程

根据教育部、江苏省及相关省份2019年工作文件精神,为确保我校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有序招生,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校招生工作实行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录取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

第二条学校的性质和简要说明

1.学校全称:盐城师范学院。

2.学校代码:10324(教育部);362、1645(江苏省)

3.学校地址:江苏省盐城市方凯大道50号(通榆校区)

江苏省盐城市希望大道南路2号(新昌校区)

4.学校类型:公立

5.学校性质和层次:省属和本科。

6.收费标准:学校按照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并进行收费公示。

7.证书发放:符合学校毕业条件者,由盐城师范学院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由盐城师范学院授予学士学位。

8.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声乐)专业,招生代码1645。本项目今年招生20人,学制4年。其中前3年在盐城师范学院学习,第4年在莫斯科国立文化艺术大学完成。修完所有规定学分后,学生分别获得盐城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如果学生因签证等因素不能去莫斯科国立文化艺术大学,将继续在盐城师范学院学习。修满规定学分后,将获得盐城师范学院颁发的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准入规则

第三条江苏省招生录取规则:

1.调档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05%。

2.普通专业对考生考试科目的具体要求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在招生计划专刊中统一公布。

3.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要求:

普通本科:选修1B1C,必修5合格。

艺术(含中外合作办学)和体育:必修科目必须至少4门合格。

4.文理专业平行志愿填报原则是“按文理,满足成绩,按分排序,遵循志愿”。在投档过程中,如果总成绩相同,则语文、数学科目和附加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文科考生按语文(不含加分)、数学、外语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理科考生按数学(不含加分)、语文、外语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则综合考生专业志愿、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决定是否录取,录取专业。

5.艺术类专业:使用省统考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含中外合作办学)文化、专业成绩达到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艺术类专业按照“文化总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投档;音乐专业按照“专业总分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投档。使用我校考试成绩的舞蹈专业,将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取得我校证书的考生。在报考上述专业的过程中,如果报考成绩相同,则按照文化总分、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进行排序

8.填报英语专业的考生,将根据笔试和口语成绩择优录取。

9.英语是非英语专业的公共必修课。

10.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和省有关体检规定执行。

11.按照教育部的规定,我校可以在国家批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内,预留不超过招生计划总额1%的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教育厅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外省录取规则:

1.对于普通类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投档(即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填报志愿的顺序进行投档)。

2.对于采用艺术、体育省级统考的省份,根据考生所在省份的相关政策,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对于艺术类使用我校考试成绩的省份,文化成绩必须达到所在省份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线,并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明。音乐学(师范类)、音乐表演、舞蹈专业按高分到低分顺序选调。艺术类(师范类)、视觉传达设计类、环境设计类专业按综合成绩选择(即文化总成绩和专业总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各占50%)。其中,山东省专业总成绩和文化总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按专业总成绩的70%和文化总成绩的30%从高分到低分相加计算)。

3.填报英语专业的考生将根据其英语笔试和口试成绩择优录取。

4.英语是非英语专业大一学生的公共必修课。

5.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及相关省份体检规定执行。

第三章录取与准入

第五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根据各省(区、市)招生部门核准并备案的考生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六条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毕业学校或单位领取密封的个人纸质档案(学生所在省统一寄送的除外),报到时移交学校。

第七条新生可自行决定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想迁入我校,可持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迁入江苏省盐城市希望大道南路2号盐城师范学院。转学证明上的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一致。

第八条新生应持录取通知书、高考准考证等相关证件和材料按时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后未报到者,除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外,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第九条新生入学后,学校进行体检和身份确认。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取消录取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第四章奖学金和助学金

第十条学校设立奖学金和助学金,奖励优秀学生,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1.国家奖助学金:学校组织学生申请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

2.学生奖学金:学校还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星光奖学金等。获奖人数超过学生总数的45%,最高奖金额为每人每年2000元。

3.“博罗奖学金”:学校

8.“绿色通道”:新生入学注册时,为特困生设立“绿色通道”,对特困生和残疾学生按政策实行学费减免。

第五章招生咨询电话和网址

第十一条招生咨询电话:0515-88233059、88223919。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19年普通高中招生。凡违反国家或省招生政策的章程,按国家或省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三条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委员会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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